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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为什么火警系统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设备数是32点?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4-14 17:11:45点击:1973

信息摘要:

为什么火警系统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设备数是32点?

《消防设施通用规范》GB 55036-202212.0.4 条: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,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的总数不应大于32”。其条文说明解释为: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的目的是为了“减少系统设备或回路总线短路故障的影响范围,有效降低系统的故障风险”。这条说明的表达方式很熟悉,虽然解释了,但感觉解释得不够意思。

我就想知道为什么是32点。取个整30点不行吗?定为33点不行吗?

都说现在的AI很强大,于是我换着不同问句去问AI,它给的回答基本就是:“32点是经过大量实验和工程实践验证的更佳 平衡点。若点数过多,故障影响范围过大,会降低系统可靠性;若点数过少,则会导致隔离模块数量增加,提高成本和系统复杂度”。显然这个答案不能让我满意,还是自己动手动脑,给自己的问题想答案吧。

一、 标准中的相关规定

通规这个条文源自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116-20133.1.6条。《火规》之前还有两个版本。在GBJ 116-88版中,没有相应的条文,也没有出现短路隔离器的词汇。在GB 50116-98版中,依然没有相应的条文,但在条文说明的附图里,出现了隔离模块的图例,也仅此图示例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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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》GB 4717-93中:“4.2.1.14 采用总线传输信号的火灾报警控制器,应在其总线上设有隔离器,当某一隔离器动作时,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指示出被隔离的火灾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等部件的部位号”。

在《火灾报警控制器》GB 4717-2005中:“5.2.4.9 任一故障均不应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”;“5.2.4.10 当控制器采用总线工作方式时,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。短路隔离器动作时,控制器应能指示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号。当某一总线发生一处短路故障导致短路隔离器动作时,受短路隔离器影响的部件数量不应超过32 个”。

《火灾报警控制器》GB 4717-2024中延用了2005版中的这两条要求。

在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》GB 16806-1997中:“4.2.12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采用总线控制方式时应设有总线隔离器。当隔离器动作时被隔离保护的输入输出模块不应超过个32个”。

在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》GB 16806-2006中:“4.2.3.6 任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”;“4.2.3.7 总线式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有总线短路隔离器,一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部件不应超过32个。当短路隔离器动作时,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”。

从以上 标准的相关条文来看,正式提出32点要求是在1997年的产品标准中,设计规范则是在2013年提出的要求。除了《火规》上的条文说明外,没有更多的解释,找不到我想要的答案。

二、它山之石

GB 50116-98GB 50116-2013的条文说明中,都提到“参考德国标准和英国规范制定”,那不妨去看看国外的规范有没有关于32点更多的解释。

由于查找国外标准的历史版本比较难,也就不追求版本更迭的差异了,能说明问题就好。

欧洲标准EN 54-172005,有了短路隔离器的标准和术语:

短路隔离器

可插入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传输回路中的设备,以限制该传输回路线间低并联电阻故障的范围。

注:短路隔离器可以是物理上独立的设备,也可以集成到其他设备(例如,集成到感烟探测器或探测器底座中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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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标准EN 54-21997中,有如下术语和相关规定:

点(point

连接到探测回路上能够传输或接收与火灾探测相关信息的组件(包括 EN 54-1中的 A  D 项)。

Aautomatic fire detection functionDmanual initiating func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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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H(资料性)传输路径的完整性

如果制造商的资料说明一个探测回路可能连接超过 32 个火灾探测器和/或手动报警按钮,那么 12.5.2 条款要求是必须指定并提供相应措施,以确保探测回路的短路或断路故障不会阻止超过 32 个以外火灾探测器和/或手动报警按钮的火警指示。实际上,在探测回路发生故障时可能失效的更大 区域或点位数在安装指南中定义。如果制造商给出上述说明,那么为了符合该欧洲标准,它需要证明其限制故障后果的能力。例如,它可以

——指定探测回路应采用环形接线方式;

——在CIE上提供探测回路接口,能够独立为回路的两端供电并接收信号;

——提供可在探测回路上安装的设备,该设备能够自动隔离短路故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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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标准EN 54-21997+A12006中,附录H做出了修订:

12.5.2 是关于在 CIE 中提供一种功能以限制探测回路和其他传输回路中发生故障的后果。可接受的故障范围在 火警系统规划、设计和安装指南(技术规范)等中规定,并且不同 可能不同。相关的措施可以是由制造商声明连接到传输回路的更大 点数(例如,探测回路上的点应仅覆盖一个区域),或者是仅执行某些功能的组件可以连接到传输回路。如果使用物理措施,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:

——相关的探测回路或传输回路应能够以环形接线安装,

——CIE的接口应能够独立地从环路的两端供电并接收信号,

——应有兼容设备可用于安装在探测回路或传输回路上,该设备能够自动隔离短路故障。设备可以物理集成在其他由 EN 54 适当部分涵盖的组件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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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标准VDS 2095en:2005中有如下相关规定:

应确保单一故障(传输回路上的断线、短路或一个类似故障,例如信号传输故障)不会导致比以下任一故障更严重的后果

——更大 1600平方米的探测区域失效,或

——一个探测区域中的32个自动火灾探测器或10个手动报警按钮的功能失效,或

——该传输通道上的功能组失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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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标准CEN/TS 54-14:2018中有如下相关规定:

采用耐火电缆时,任一个传输回路上的单一故障不能阻碍

a)单个探测区域允许面积之外区域的火灾报警信号,或

b)单个报警区域允许面积之外区域的火灾警报信号;或

c)建筑物所有警报器的运行(即至少保留一个警报器运行)

回路设计应确保在发生单次电缆短路或断路故障时,探测区域内失效的探测器不超过32个,或失效的手动报警按钮不超过10个。

系统设计应确保任何一个传输回路上的两个故障不能导致超过10000平方米楼层或超过5个主要防火分区内的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或警报器故障,以较小者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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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标准BS 5389-1:2002有如下规定:

a) 包含手动报警按钮、火灾探测器、警报器或其组合的一个回路上的故障,不应影响其他回路。

c)火灾自动报警回路上的单个短路或断路故障,既不应使超过2000平方米的区域失去保护,也不应使建筑物超过一层加上紧邻其上层的最多五个设备(自动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、警报器或其组合)以及紧邻其下层的五个设备失去保护。

1c) d)中提到的面积相对武断;就c)来说,这个推荐值是基于多年传统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惯例和实践。工程判断可以认为,在特定系统中该面积的小幅增加不会显著影响系统完整性,但这种情况应被视为是与该标准推荐值的偏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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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给自己的答案

上述标准都要求对火警系统传输回路采用短路隔离器进行故障隔离,但故障范围的具体要求并不完全相同。BS标准以故障影响区域的面积作为限值,VDSCEN标准则还增加了探测器的32点要求。作为保证传输回路功能完整性的措施,这些标准都推荐采用环形接线方式。

那为什么要对探测设备进行32个点的限制呢?

我们知道,火警系统从诞生到现在,经历了技术的更新和产品的升级。早期传统的非寻址报警系统采用多线制,一个探测区域采用一个回路,失火情况下,CIE上显示的是该探测区域的报警信号,具体是该区域内哪一位置失火,是需要现场查找和核实的。为了能够快速查找到火情,需要将探测区域限制在一定的面积内,比如BS标准规定为更大 2000平方米。一个回路上的故障也就最多会影响这个探测区域,于是将一个探测区域作为可接受的故障范围成为了共识。(也就是英国更大 为2000m2,实际的探测区域小,故障范围就小)

那么原则上一个探测区域内的探测器数量也就可以估算出来,假如以最常见的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60m280m2作为测算,探测器的数量就在2533个之间,32点就在这个范围内。限制一个回路的探测器数量本质上就是限制故障区域的面积。

当火警系统发展到可寻址系统时,由于CIE可以准确定位每一个报警的探测器,对于探测区域面积的限定已经没有传统多线制那么重要。考虑到工程的习惯和规范的连续性,探测区域的概念延续了下来。根据产品的通信协议,大多数可寻址系统一个回路可以带多达250个设备,其保护的区域大于传统的探测区域面积,从安全可靠的角度出发,允许的故障范围大小也一并延续了下来。

为什么定的是32点而不取整为30点?猜测一下,更大 可能是跟计算机二进制有关。对于二进制来说,32等于25次幂,它就是二进制的整数,应该是早期方便在CIE上的计数和显示。也是考虑工程的习惯和规范的连续性,32点作为标准推荐值延续了下来。

正如上面提到的BS 5389-1中的注1所说,对于2000m2这个数值,根据具体情况,少量的增加并不一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,那么隔离的探测器为33点时,也是在标准允许的偏差之内。

32点也并不是所有地方统一的标准值,比如NFPA722013版中要求是不超过50个可寻址设备,2016后修改为不超过一定面积的特定区域,比如一个楼层。不过50个可寻址设备是包括输入输出模块的,而以上欧洲标准中的32点是探测器数量。联动模块是另外的要求,比如是按防火分区控制。

四、后话

以上就是我给自己想出的答案,也不知道是不是贴近事实。国外标准毕竟不是母语,理解起来难免会有偏差和误解,况且也都在更新版本,很难溯源。不揣冒昧,抛砖引玉了。

回过头看看国标32点的要求,和上述国外标准内容,好像有点关系,又关系不多。仅从实际结果来看,限制的故障范围应该更小。

国标32点的要求是强制性条款,必须严格执行。而它的初衷和细节考虑,既然找不到更多的书面解释,还是不瞎猜了吧。


本文标签:总线短路隔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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